2017年7月1日,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与南通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南通城市地质调查合作共建协议书,以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为招标单位,我院为应标单位的《南通市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南通市地方出资部分)谈判会议在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参加会议的有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黄克蓉处长、财务处韩桂芝副处长、省财政厅龚晓青副调研员、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徐凤英副局长、南通市财政局朱裕兵处长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会议邀请了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东有色勘察局、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南京大学和南通市财政局等单位的七位专家并成立了专家组。我院院长施春华、副总工杨仪、副总会计师沈立青、院长助理王琦作为谈判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在通过项目介绍、专家质疑、价格谈判、形成谈判报告等议程后,最终我院以1600万元中标。
会后,黄克蓉处长对项目顺利完成谈判表示祝贺,并提出具体要求,即在项目实施中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遵守执行各项标准,加强与地方沟通、协作,确保与地方政府规划同步,切实解决地方需求问题。徐凤英副局长指出,南通市城市地质调查项目是省厅和市政府合作共建的项目,省市领导都很重视这个项目,市有关部门很期盼,市民也很关注。在下步项目实施中要做到加强组织领导,潜心研究方案;强化制度建设,精心组织施工;立足现代技术,应用服务便捷。确保高质量完成南通城市地质调查项目,为南通的经济建设和民生福祉服务,给省厅和南通市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施春华院长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我院将精心组织,集全院之力,做好“南通市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并打造精品工程。(陈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