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8日,我院苏州分院承接实施的《苏地2012-G-129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治理项目(第二阶段原位修复)》通过专家验收评审。
该项目是我院承接的第一个场地污染治理原位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治理施工的全套作业程序。相对于异位修复,原位修复不需要建设昂贵的地面环境工程设施及对污染物进行远程运输,对土壤环境的破坏相对较小,还可以对深层土壤进行修复,适合规模较大的土壤修复。但原位修复时间较长,且修复技术所处的环境受人为控制的程度相对较低,修复过程难以掌控,所以原位修复成功率和使用率低于异位修复。为实施好该项目,施春华院长带领综合研究室、环保工程分院等部门负责人多次前往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要求高质量完成这一原位修复工程,为开拓此类市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累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