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建邺区上新河街以北、经二路以西(新建省级机关河西周转房配套幼儿园)地块
占地面积:6536m2(约9.80亩)
土地使用权人: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未来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105202200013号),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ax幼托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的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截止报告提交之日,地块内不存在规划项目进行建设的情况。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11月,该地块后期规划建设“新建省级机关河西周转房配套幼儿园”。
资料收集:通过历史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内早期为农田,后为原河北村二队村民住宅用地,不存在工业企业。随着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地块所属河北村800亩项目征地拆迁于2013年4月启动,至2014年7月拆迁完毕。地块拆迁完毕后,由政府进行地块内部平整。地块成为空闲地至今。综上,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
现场踏勘:地块目前为空闲地,长满杂草。地块不存在工业企业,地块内部未发现外来堆土和固体废物,现场未发现明显的污染痕迹;地块表层土壤样品的PID和XRF快速检测结果均未发现异常,调查地块内XRF检测数据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人员访谈:对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仁河社区行政管理人员、兴隆街道环保科管理人员、征地拆迁部门及地块原住民进行访谈得知,地块历史上为村民自建房,现状为空地,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无废水废气排放,无危险废物堆存,未发现工业废水地下管线敷设至本地块,未发现地块内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三、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分析,建邺区上新河街以北、经二路以西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地块责任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23层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5-83398529
五、第三方委托调查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梅林街17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5-84986801